本报讯 7月9日,在大田县太华镇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万湖村村民詹宗部在《田安高速公路征迁补偿房票安置协议书》上签名,田安高速大田段首张房票落地。
“选择房票安置,可以享受补偿金额的10%作为房票安置购房奖励,对于想要在大田城区购房的人来说很划算。”詹宗部说,征迁涉及自己的部分,包含120平方米土地及地面上的3层砖房,补偿款合计105万元左右。其中,房票安置91万元,加上补偿部分,票面金额近100万元,现金安置14万元。由于自己早已在城区买房,此次房票将以基础补偿款的价格转让给同村的詹先生。
太华镇高速办负责人谢就峰介绍,房票是被征收人房屋、土地安置补偿权益货币量化后,由征收人出具给被征收人重新购置房屋的资金结算凭证,即在被征收人与征收人签订补偿协议后,将被征收人可获得的权益转换成一张可用于购置房屋的票据。房票持有人可凭房票自行购买大田县内响应房票政策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新建商品房,使用期限自出票之日起计算,最长使用期限为24个月,期间可以流通转让。
此次购买房票的詹先生表示,今年孙子3岁,马上到了上幼儿园的年纪,正是看中房票的优惠政策,以及购房补贴,能以较优惠的价格在城区购房,方便孙子上学。目前,已经选好意向房源,购买后立马就能装修入住。
首张房票落地,有助于提高征迁效率,缩短征迁周期,同时也有利于改善村民的居住环境。谢就峰表示,房票是一种创新的征迁补偿方式,为被征收人提供了更多的安置选择,即通过房票来购买商品房,从而满足其多样化的安置需求,还可以促进房地产市场的供需平衡和健康发展。
大田县积极探索房票政策,通过举办田安高速征迁使用房票安置推广业务培训会,向征迁安置工作负责人、征迁涉及镇村干部、相关部门代表讲解相关政策法规,安置优势和操作要点,提升征迁安置工作水平。同时,组织镇村干部走村入户宣传房票政策,及时为征迁户释疑解惑。大田县将持续优化房票政策,全力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住房的新期待,推动城市功能品质提升。
(大田记者站 林伯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