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烈士纪念设施有了不动产权证 2024年11月03日

●大田记者站 林生钟 通讯员 章华举

10月28日,大田县烈士陵园申评升级成为市级烈士纪念设施,大田县对辖区的大田县烈士陵园、武陵烈士纪念碑、桃源分水隔烈士墓等3处烈士纪念设施,进行了不动产权登记办证,实现了烈士纪念设施不动产权应办尽办。

烈士纪念设施是重要的红色资源,是鲜活的党史学习教育教材,也是宝贵的精神财富。大田县烈士陵园、武陵烈士纪念碑、桃源分水隔烈士墓分布在均溪镇、武陵乡、桃源镇,是为了纪念原闽中工委、闽西北特委及所属游击队在抗日救亡、抗日反顽斗争中牺牲的林大蕃等烈士修建的烈士纪念设施。但因建设时间较早,用地权属材料和不动产登记要件缺失,办理不动产登记困难较多。

今年4月,大田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积极争取上级支持,协调县自然资源局、县不动产登记中心等部门及属地乡镇,建立专项工作协调机制,把脉问诊拿出破题之策,推进烈士纪念设施不动产权申请受理、审核登记。同时,协调测绘单位对烈士纪念设施开展权属调查和地籍测绘,精准测定烈士纪念设施用地范围、绘制地图、测算面积、划定保护边界,确保登记信息准确无误。针对因历史遗留问题导致材料缺失的情况,安排专人核查相关历史资料,会同有关职能部门按照规定补齐资料,认真填写申报材料。大田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为烈士纪念设施不动产权登记工作开辟了绿色通道,特事特办、急事急办,简化工作流程。

截至目前,大田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是我市率先同时完成县级烈士纪念设施不动产权确权和登记办证工作的单位,有力推动了当地烈士褒扬工作的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