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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良方” 化解欠薪纠纷 2024年11月12日

法援中心工作人员耐心为市民解答问题

●沙县记者站 薛辰怡 通讯员 黄文燏 叶 瑾 文/图

“我已经回到家乡,工资也到账了,感谢你们的帮助。”11月6日,四川籍外来务工人员张某给沙县区司法局打来电话,感谢沙县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和福建威昂律师事务所黄律师帮他讨回了被欠一年多的工资。

今年以来,沙县区司法局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积极发挥职能作用,开具“法治良方”,打好欠薪纠纷化解组合拳,切实维护农民工权益,为全区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开“调解方”解民忧

“如果拿不到工资,我一家子怎么生活?”10月20日,在沙县区司法局凤岗司法所的调解室里,外来务工人员陈某激动地说。

工作人员一边安抚陈某的情绪,一边充分了解情况。原来,2023年12月至2024年3月期间,陈某经包工头张某介绍到其承包的一处建筑工地项目务工,主要负责敲打墙面的工作,双方口头约定所有敲打的工资共计0.9万元。

2024年4月,张某承包的工程结束。陈某多次向张某讨要工资,但张某以各种理由推脱,这样的情况一直持续到10月初。又一次追讨工资无果后,陈某便在他人的指引下来到凤岗司法所寻求帮助。

听了他的诉求后,工作人员当即将情况记录下来,并电话联系了张某,立刻安排双方于次日由凤岗司法所联合街道相关部门组织各方进行调解。

在调解现场,张某十分激动,认为陈某为了超进度快速完成敲打工作,在工作中存在各种瑕疵,导致他承包的项目款在验收时也被扣。起初张某只是想扣陈某部分工资,但双方又在薪资计算方式上存在较大争议,张某认为是按每日150元计算陈某工资,而陈某则认为双方当时已经约定了敲打的承包工资系0.9万元,调解一度陷入僵局。

调解员一方面耐心安抚陈某情绪,另一方面对张某宣传国家政策、解释相关法律法规,提升其思想认识,并告知拖欠工资的法律后果。最终,张某和陈某达成一致签订了协议,并当场将工资给付完毕。

这是各基层司法所日常工作的一个缩影。今年以来,沙县区司法局围绕欠薪纠纷化解工作,先后分级分阶段组织人民调解员专题培训,不断提升调解员专业素养和业务水平,发挥调解工作在预防化解矛盾纠纷中的基础性作用;强化欠薪纠纷的排查化解工作,依托“微网格”平台,以“调解员+网格长”形式,注重分级治理,变被动调解为主动调解,将矛盾纠纷化解在第一线。截至目前,排查纠纷3305件,调解成功纠纷3288件,其中涉及劳资纠纷115件。

优“服务方”保权益

“我被欠工资了,找了老板好几次,都不给我。村里说这里可以申请法律援助,你们帮帮我吧。”“大爷,您别急,我先看看你的资料是否符合我们法律援助的条件。符合条件的话,我们会有人帮助你的。”这样的情形,经常都在沙县区法律援助中心发生。

今年以来,针对农民工的欠薪问题,沙县区司法局多点发力,精准施策,扎实推进农民工法律服务各项工作,将维护农民工权益工作做深做实,有效保证其劳动所得。

进一步畅通农民工讨薪绿色通道。简化程序,对农民工申请支付劳动报酬法律援助,免除经济困难状况审查,直接进入绿色通道,优先受理,优先指派,使农民工请求支付劳动报酬案件得到及时解决。

加强对办理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律师事务所的业务指导。指派有经验的律师办理涉及农民工的案件,法律援助中心及时跟踪案件办理情况,认真审查办案卷宗,严把法律援助结案审查关,做好结案归档工作,确保农民工法律援助办案质量。

积极展开法律体检。充分发挥“一村一法律顾问”优势,主动履行职能职责,通过上门走访、电话回访等形式到结对村开展“法律体检”,对企业和农民工的法律问题进行体检,并就其中影响村级组织发展和农民工欠薪等基层社会管理问题出具专业法律意见,保障护薪活动在法治轨道上运行。

截至目前,沙县区法律援助中心受理农民工法律援助案49件,受援人数49人次,涉及欠薪金额 76万余元。

法律的温情在于除了事后帮助,还进行事前预防和宣传。今年以来,沙县区司法局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宣传,一方面,在沙县区法律援助中心设立绿色服务窗口,对来访的农民工进行“一对一”接待,宣传并发放相关农民工维权法援手册。另一方面,依托“法治沙县”微信公众号,着力宣传与农民工讨薪、维权密切相关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开展送法入乡村活动,开展有针对性的农民工宣传工作,全力解决好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真正实现欠薪纠纷“一门受理、一站办结、一管到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