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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僵尸车” 2024年11月18日

●大田记者站 罗珍华 通讯员 林佳慧 涂译丹

11月5日,在大田县时代广场,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和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工作人员联合开展工作,将停放在广场的几辆僵尸车搬至拖车上,运到指定场地。

为进一步加强城市精细化管理,改善城市面貌,优化道路交通环境,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畅通,连日来,大田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联合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开展僵尸车专项清理整治行动。

所谓僵尸车,是指那些停放在城区主次干道无人问津,长期占用公共停车资源,影响道路通行秩序和市容环境,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的车辆。

据了解,僵尸车不仅强占公共资源、造成停车难、影响交通安全,还存在诸多危害。妨碍车辆管理,有的车辆已到报废时限或接近报废时限,有的过期未年检未购买保险,有的来历不明,有的系涉案车辆,给车辆管理带来难度。另外,僵尸车因为停置过久,造成燃料泄漏,挥发后污染环境,危害行人身体健康。同时,随着时间的推移,车辆的零部件老化,尤其在高温天气下,还有可能发生汽车自燃现象,存在很大安全隐患。有的僵尸车车窗已经破损,里面被人扔满垃圾,成为名副其实的垃圾车;有的车轮干瘪,车身橡胶密封条已经风化腐烂;有的车体油漆经长时间风吹日晒,已褪色,轮毂生锈,严重影响城市形象。大多数僵尸车的车身上还被贴上各式各样的广告,成了虚假广告的宣传黑板。

“我们在上周安排工作人员在城区内主次干道、校园周边等区域对僵尸车开展地毯式排查。”大田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市容服务中心主任罗春秦介绍,针对排查过程中发现的僵尸车,他们采集车辆相关信息进行登记,并与交警大队配合,联系车主督促其尽快将车挪走。当天,他们对无号牌、无人认领、达到报废标准或逾期未移除等存在违法停放情况的僵尸车进行集中清理,拖移至指定场地,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此次行动共清理自行车87辆、电动车23辆、摩托车8辆、三轮车3辆、轿车1辆。

“希望广大车主朋友不要长期霸占车位,废弃的车辆应根据实际情况妥善处理或报废处理,切勿将车辆长期停放在公共场所影响交通安全和市容市貌。”罗春秦介绍,接下去,他们将持续加大查处力度,将僵尸车整治纳入常态化管理工作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