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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票”打通“两山”转化新通道 2024年11月21日

●大田记者站 林伯郊 通讯员 颜志强 黄成权

“曾经无人管护、杂草丛生的林地变成优质林分。县里深化林改由桃源国有林场流转经营,带来了这一明显变化。”初冬时节,大田县梅山镇雄峰村,林海层层叠叠,一棵棵杉木茁壮生长。雄峰村村委会副主任吴培荣介绍,村里近年来健全集体林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制运行机制,持续推广规范林权承包、流转合同,促进林权有序流转,助推林业产业提质增效。

推广林票

推动林权有序流转

11月18日,大田桃源国有林场和雄峰村委会签署合作造林协议书,涉及林地271亩,利润按77:23比例分成。双方共同对前4年造林成本进行测算,测算的总投资额即为林票制作总额,村集体占有的部分将以林票形式制发。

按照协议,村里需要提供林地,林木采伐销售以后就可以获得分红。桃源林场需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林业政策,负责对合作造林山场进行整地、栽种、抚育、管护、施肥、购买森林保险等,解决村集体资金、技术、管理上的难题。

“这片林子目前已达到采伐标准,采伐结束后由桃源林场负责更新造林和管护,对村里来说省心省力还省钱。”吴培荣说,早年间,村集体将这片山场承包给个人,获得一次性租金,林木所有权归属承包个人,和村集体没有任何关系,整体收益比较低。由于经营管理困难,承包户又将山场转给桃源林场,管护才步入正轨。

雄峰村有13个村民小组,户籍人口1500余人,林地较为分散,存在经营难、管护难等问题。上个世纪90年代,村民陆续外出营生,林场逐渐失管闲置,经济效益进一步降低,村集体和个人管护意愿不强。

如何唤醒闲置的村集体林业资源?2020年,大田县首张林票发行,一张小小的林票,让林权流转变得简捷起来。

“按照测算,前四年每亩林地大概需要投入1600元,此次协议雄峰村可以获得林票面额99728元。”吴培荣开心地说,林票可以用于流转交易或抵押贷款,解决村财资金不足的问题。

近年来,大田县不断完善合作经营模式,推广市县村合作、场村合作、村企合作经营模式,发挥国有林场和林业企业的人才、技术、管理等优势,与村集体、村民小组或林农采取现有林股份经营、委托经营或采伐迹地合作造林、合资造林等多种形式合作,积极开展整村整乡推进,促进林地规模集约发展。

同时,持续深化林业改革发展工作,以林票制度改革为抓手,探索“林票”变“钞票”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尝试走出一条生态兴百姓富的绿色发展之路。目前,全县累计制发林票4611.71万元,涉及合作经营林地面积14563亩,惠及村民5200多人,带动村财年均增收5万元。

创新机制

丰富碳票应用场景

“你好,由于个人主观意识不强,在经营企业时对环境造成了污染,本人自愿购买碳汇作为生态补偿。”11月16日,某企业负责人向大田县林业建设投资公司咨询。

对生态环境造成损害后,通过认购碳汇作为替代性修复,在大田已不是个例。2023年,大田籍陈某因未审批滥伐自行购买的林木、擅自开设集材道,被立案,经林业专业技术人员鉴定,造成458.43吨的碳汇损失,陈某认识错误后,为了减轻罪行,根据鉴定结果,自愿购买碳汇34254元,用于赔偿因自己错误行为造成的碳汇损失。

以往处理涉及破坏林业生态环境的案件,检察院主要要求企业或个人采用“补绿复绿”的方式来承担责任。但并非所有的侵权人都能独立修复生态环境,因林地所有权等问题,补植后的林木归属也容易产生纠纷。

为解决这一问题,2022年,大田县从生态司法、金融支持、低碳生活等各方面协同发力,创新司法“认购碳汇流转”等应用场景,从创新办案理念、强化协作配合、规范碳汇认购程序等方面,鼓励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履行法定义务植树的个人购买林业碳票或林业碳汇履责。

“通过国有林业企业建立碳汇基地,将经营区内优质的杉木林、阔叶林开发林业碳汇,制成林业碳票,增加收入的同时,可以扩大生产投资资金来源。”大田县林业建设投资公司负责人施向东介绍,碳票为企业扩大生产经营提供了有力支撑。截至目前,全县累计开发林业碳票项目4个,碳减排量10.9万吨,有17个司法案件认购碳票碳减排量1945.78吨,实现交易金额14.63万元。

大田县将持续探索“两山”转化新路径,不断拓宽碳票应用场景,摸索碳票交易渠道,积极推动碳票上市交易,鼓励条件充分的村集体、村民个人联合申请碳票开发,让好生态更好地惠及千家万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