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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6月27日

养犬讲文明 听听市民说

一位市民饲养的宠物犬

●本报记者 陈 渴

城市中养宠物犬的家庭越来越多,因不文明养犬造成的纠纷也屡屡出现。既污染了环境,干扰了正常生活,还对市民的人身安全造成一定程度的威胁。

文明养犬是社会文明程度的体现,也是社会责任的彰显。近日,市人大常委会向社会公开《三明市城市养犬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推进我市文明养犬管理工作,提高市民生活的获得感、幸福感。

为此,记者走访了市民和有关单位、社会组织,一起来听听,他们对《条例》都有什么建议?

市民:爱犬更要自觉管犬

在许多人心中,养狗是为了长久的陪伴,是对心灵的慰藉。

家住碧桂园的市民张鑫是个热心肠的小伙子,他的热心与爱心,同样体现在宠物身上。2019年,柯基犬橙汁走进了他的生活,2020年,雪纳瑞鹿娜成为橙汁的伙伴。

“橙汁精力旺盛,可以整宿不睡觉,我和我爱人考虑再养一只。当我们上班不在家时,可以陪伴它。”为何养两只狗,张鑫道出了事情原委。

但是鹿娜的到来并没有改变橙汁的状态。“我朋友担心橙汁会出问题,正好他家有庭院,就把它带走了。”张鑫说。鹿娜体型小、胆子也小,出门没有安全感,再加上养成了良好的如厕习惯,除了打疫苗,从未出过门。

说起正在征求意见的《条例》,张鑫表示双手赞成。“不论多久,我一定会培训狗自主上厕所。”鹿娜是一只让主人放心的宠物,不仅自觉上厕所,而且从来不叫,养狗数年,张鑫从未因宠物被邻居抱怨过。

“不带出门也是因为不想影响邻居。”张鑫说。对市区养犬管理进行立法,是很有必要的。在碧桂园,他也会遇见不文明的犬主。“养狗不能影响他人的正常生活,这是我觉得必须立法的原因。”

《条例(征求意见稿)》中指出,禁止遗弃宠物。对于这种行为,张鑫希望,有关部门可以给予一定处罚,减少遗弃宠物现象的发生,“希望三明可以向大城市学习,为宠物配备标识牌,更好地进行管理。”

去年6月,市民黄慕华“晋级”了。她的朋友圈,除了和大多数妈妈一样晒娃外,家中的两只阿拉斯加犬也是她幸福生活的“主角”。

“虽然女儿还很小,但有宠物的陪伴,她很快乐。”有时女儿哭闹,黄慕华便把狗狗带到女儿跟前,她很快就能止住哭声。

《条例(征求意见稿)》指出,一家一户只能饲养一只狗。对于“一户一狗”,黄慕华认为很难实现,“难道要让我们把多出来的狗狗遗弃吗?我们把它们当作家人一样对待,自然也是希望它能有个伴。”

阿拉斯加犬敦厚老实温顺,但是它的体型让不少人畏惧。遛狗时黄慕华都会牵好狗绳,尽量往人少的地方去。“怕吓着小朋友,牵绳是必须的。自己养狗不能对他人造成困扰。”黄慕华说。

同时,黄慕华也反映,市区某些地方没有垃圾桶,遛狗时狗粪清理后,不知应该往哪儿扔。“如果按《条例(征求意见稿)》中所要求的,小区、公园等公共场所都不能带狗去,那我们该到哪儿遛狗呢?”黄慕华提出了疑问。

选择了养狗,就要坚定地爱它、陪伴它。这些年,黄慕华去过厦门,到过浙江,结婚后在三明定居,两只狗狗从未缺席她的生活。“它对你而言,只是一只狗,但你对它来说,是它的一生。”黄慕华有个心愿——世上再无遗弃,每只狗都能和主人永远幸福地生活在一起。

“希望立法能够真正解决不文明养犬的问题,约束养犬人对于犬只的管理。牵好绳、处理好粪便、按时接种疫苗,避免犬只惊吓、影响到其他市民。”家住市区和仁新村的张女士对同栋邻居遛狗不拴绳的行为很头疼,在采访中,她迫切表达了自己对养犬立法的需求和意见。

爱心团体:帮助流浪犬只“造家”

在三明有个民间爱心组织,它是流浪动物的“家”。

2012年,网名叫山水的市民参加了三明流浪狗之家的流浪动物救助工作。狗舍位于富兴堡,后因拆迁,他们从实体救助变成网络救助,改名为小毛头志愿者爱心团。

山水告诉记者,救助流浪狗之前,要先明确第一救助人(负责狗狗从救助、治疗、寄养、领养),爱心团立项后,在群里发布信息,群友们自发筹款,予以治疗。“我们在其中起到协助第一救助人联系医院、宠物店等事宜的作用。”

听说我市正在立法规范养犬管理并征集意见,山水很高兴,也真诚地提出了自己的看法。

“能否公开被收容宠物的相关信息,方便失主查找和领回。另外,可否适当延长犬只收容和信息公开时间,防止信息差和时间差导致主人错过领回犬只,也留给爱心人士更充裕的时间为其找到领养者。”

山水希望,若有条件建立收容场所,最好能建造犬舍。做到一犬一间,不建议很多只狗养在一起,特别是公母分开养。

在爱心团,领养有着严格的审批程序,通过管理员填写申请表,经审核同意领养后,持身份证复印件到约定地点签领养协议。品种犬会让领养人缴纳不超过500元的领养保证金,一年后退还,期间爱心团将回访。

“以领养代替购买,这是公益行动,欢迎社会各界爱心人士领养流浪动物。”山水说。

城管部门:市民文明养犬是关键

2020年 5月14日,市城管办出台了《关于加强城区公共场所养犬管理的通告》,对养犬行为做出了明确规范。由城管、公安等部门共同对在公共场所不文明养犬的各类行为进行整治。同年12月,《三明市公共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施行,将不文明养犬行为纳入重点治理清单。

对流浪猫狗的妥善管理、收容和处置,是城市养犬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今年以来,市城管局收到养犬类投诉合计33件,这些投诉集中在流浪犬、无主犬及不文明养犬方面,收容各类无主犬、流浪犬65只。

市城管局执法支队副支队长王鲲告诉记者,在捕捉市区无主、流浪狗后,市城管部门会进行一段时间的收容照顾。市民们若有丢失的宠物,可以到收容场所领回。但是由于场地和资金的限制,对这些猫狗的收容无法持续太久。

“对于流浪狗治理的问题,仅仅依靠城管部门是不够的。”《三明市城市养犬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中规定,要为犬只植入电子标识,王鲲认为,这样的做法正是向大城市看齐的表现。有了电子标识,不栓绳和随地大小便的犬只,甚至是被遗弃的宠物,都能追溯到主人。“有了信息证据,就能实现相应的处罚。”

另外,王鲲呼吁市民文明养犬,不要遗弃,对宠物负责,同时也希望相关部门都能积极参与其中,形成整治的合力。(图由采访对象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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