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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8月23日

三明市沙县区自然资源局 三明市沙县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挂牌出让 三明市沙县区城南市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公告(沙自然资挂告字〔2022〕7号)

根据有关规定,经三明市沙县区人民政府批准,决定挂牌出让三明市沙县区城南市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宗地编号:G2022-11),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位置及四至范围

出让地块位于三明市沙县区嘉禾路西侧,四至范围为:东至泰和小区、西至规划道路、南至规划道路、北至空地,具体详见地块出让红线图。

二、出让地块主要规划指标

(一)土地面积:2912平方米。

(二)土地用途:商业服务业用地—商业用地。

(三)土地使用年限:40年,自出让土地交付之日起计算。

(四)容积率:≤0.6,该指标包含地块内除底层架空以外地上所有的建筑面积,其中:批发市场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零售商业建筑面积≤700平方米。

(五)建筑密度:≤25%。

(六)绿地率:≥30%。

三、出让地块的建设要求及其他条件

(一)出让地块用于建设城南市场,市场包括土特产区、熟食区、肉类区、禽肉区、水产区、蔬菜区、水果区和独立店面等功能区。

(二)批发市场建筑的产权应整体持有、只租不售。

(三)零售商业建筑的产权可分割销售、办理产权证,其最小分割单元的建筑面积(包含公摊面积)≥30平方米。

(四)建筑须在建筑范围线内布置,其中高层建筑主体退建筑范围线距离不少于4米,同时需满足国家相关规范要求。

(五)建筑最高点以黄海高程138.0米为上限,以黄海高程113.0米为下限,高差为25米,建筑高度不得大于10米。

(六)规划设计中应充分考虑道路交通组织,合理组织人流、车流,避免对城市交通造成干扰。

(七)停车位布置应考虑人流、车流方向。停车位配置应符合相关规范要求,考虑大、中型货车停靠要求,非机动车和机动车的停车位数量须满足《福建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的要求,停车位以小型汽车为标准当量表示。

(八)地块建筑设计必须充分考虑道路交叉口及城市沿街景观。立面应高档次设计,以石材等材料装饰。

(九)地块建设要实行雨污分流,管线下地,并设地上室内配电房。

(十)受让人须高档次完成出让红线范围内的道路(含地下管网)、绿化等项目建设,并与周边道路、管线等设施相衔接。人行道须采用石板材等材料高标准设计、施工。

(十一)受让人须在建筑地上一层配建一所公厕,其建筑面积不少于40平方米,并与商业店面同时验收。验收合格后,由受让人无偿移交给区政府有关主管单位管理。

(十二)出让成交后,出让人与受让人(竞得人)在5个工作日内签订《成交确认书》、在10个工作日内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十三)出让成交后,竞得人的竞买保证金全额转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定金,定金可抵作土地出让价款。

(十四)土地出让公告约定出让价款分期缴纳的,受让人不需支付分期缴款利息。若受让人未按时缴纳土地出让价款的,自滞纳之日起,每日按迟延支付款项的1‰缴纳违约金。

(十五)地块交付事项: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内,由交地责任人三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负责将出让地块交付给受让人,所交付的出让地块为完成“三通一平” 的净地(即出让红线外通路、通水、通电,红线内土地平整),地块交付标高为黄海高程123.0米,“三通”以出让公告期间的现状为准。

(十六)项目开工竣工时间要求:开工期限为出让地块交付之日起6个月内,竣工期限为开工之日起12个月内。

(十七)竞买申请人之间不得私下串通,采取“围标、串标”等非法方式排挤其他竞买申请人、干扰出让活动、破坏公平竞争、谋取不当利益等。如有上述行为,一经查实将取消竞买申请资格或竞得人资格、没收竞买保证金,并将该竞买申请人(或竞得人)列入诚信黑名单,今后禁止参与沙县区土地资源交易市场出让活动,并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四、竞买人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不具备竞买资格的除外),在缴交了竞买保证金,提供竞买人证明文件等竞买所需的有关材料后,均可申请参加本次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竞买。

五、出让起始价、竞买保证金及土地出让价款的缴纳期限

(一)出让起始价:人民币940万元,并设挂牌出让底价。

(二)竞买保证金:人民币188万元。

(三)土地出让成交价款的缴纳期限: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内缴纳土地出让价款的50%、3个月内缴清全部土地出让价款。

六、出让方式及竞价方法

(一)采取在“福建省土地使用权出让管理系统(网上交易模块)”挂牌的方式进行。竞买申请人登录“福建省土地使用权出让管理系统(网上交易模块)”(以下简称网上交易系统)注册登记,提出竞买申请,经挂牌人审查确认,获得登录网上交易系统的竞买号和初始交易密码,在规定的期间内登录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报价和竞买等。

(二)竞买人初次报价可等于或大于挂牌出让起始价,之后每次报价必须比当前最高报价递增一个加价幅度以上的价格(每次加价幅度应不低于人民币5万元)。

七、挂牌出让活动的时间

(一)竞买申请的报名起止时间:2022年8月23日8时0分0秒 至 2022年9月19日17时0分0秒。

(二)挂牌交易期限:2022年9月12日8时0分0秒至2022年9月22日17时0分0秒。

(三)网上交易系统接收、确认数据信息的时间以系统服务器自动记录的时间为准。

八、其他事项

(一)申请人可于即日起至2022年9月19日,到三明市沙县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二)本次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且不低于挂牌出让底价)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三)有关挂牌出让的具体事宜,请与三明市沙县区自然资源局联系,联系人:孟先生、罗女士,联系电话:0598—5825427。

三明市沙县区自然资源局

三明市沙县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2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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