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起显:
原告赖凤清与被告乐起显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2)闽0427民初1090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为:一、乐起显应于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偿还赖凤清借款本金26000元,并按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支付赖凤清从2022年4月18日起至还清借款之日止逾期还款利息;二、驳回赖凤清的其他诉讼请求。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三明市沙县区人民法院
2022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