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8月30日,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五次会议。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赖碧涛,副主任余建地、张知通、赵明、廖丽青,秘书长蔡金明及常委会其他组成人员出席会议。市政府副市长林菁,市人民检察院代检察长董斌,市中级人民法院、市监察委员会负责同志,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委员,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负责人,部分市人大代表,市直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及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副处以上干部列席会议。赖碧涛主持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三明市城市养犬管理条例(草案修改稿)》《三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闽江流域水生态环境协同保护的决定(草案)》,市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2022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我市乡村振兴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我市健康管护组织建设情况的报告、关于全国城市更新试点城市创建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推动新时代我市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情况的报告、关于市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并对重点督办建议办理和落实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听取和审议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
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三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三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闽江流域水生态环境协同保护的决定(草案)》。
会议听取、审议并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事项。因到龄退休,免去傅希健、王保中的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因工作需要,任命梁玉亮、黄岳平、涂宏、黄霖德、赵秋华为三明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本报记者 刘莉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