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欣红
过年期间能否燃放烟花爆竹,成为公众关注的话题。今年春节,一些地方明确可燃放烟花爆竹,引发了舆论热议。有的地方还明确了具体的可燃放时限。
“爆竹声中一岁除,春风送暖入屠苏。”在很多人的记忆深处,过年与放鞭炮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在火药发明并被应用于烟花爆竹生产之后的1000多年里,中国人用燃放爆竹除旧岁庆祝春节,已经成为一种传统习俗。然而,基于安全和环保考量,对烟花爆竹的管理日益严格,近年来不少地方纷纷出台“禁放令”。绿色、环保、无烟的春节,已然成为一种新风尚。但是,有不少人总觉得没有爆竹声,就缺失了年味儿。
民众想过一个热闹年,民风民俗也不是一成不变的。尤其在环保意识日益增长和新风俗不时呈现的当下,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并不意味着年味儿就淡了。
作为一种流传上千年的习俗,理应予以尊重。即便只是“小众”需求,“一刀切”的做法也有失简单粗暴。是否应该探索一个相对温和的处理办法,尝试在划定禁止燃放的区域中圈出可燃放点,值得考量。
换言之,燃放烟花爆竹对空气的污染影响不可否认,但也不应过于夸大。基于上述情况,近年来有些地方对烟花爆竹的态度有所松动,从“禁燃”微调为“限燃”。
“禁燃”与“限燃”只是一字之别,但体现了对传统习俗和部分民众“刚需”的充分尊重和灵活处理,值得点赞。而且,通过时间和空间的限定,将燃放烟花爆竹对空气质量以及安全的影响控制在最低限度。 一些地方出台的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办法,设置了两种情况:一种是在部分重点区域全面禁止燃放,包括文物单位、交通枢纽、人员密集场所、医疗、教育、养老、公共文化、机关办公区等区域和易燃易爆、防火重点单位等,这些区域全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另一种是在城市主城区,县(市、区)城区建成区限制燃放,且自除夕至正月十五可以燃放,其他时段不得燃放。
防疫三年,民众想用喜庆的鞭炮来驱赶瘟神的想法比以往显得更为强烈。在确保安全和环保的前提下,这样的心情应该予以充分尊重和理解。当然,各地情况不尽相同,春节期间究竟是“禁燃”还是“限燃”,需要结合实际进行权衡。这也是体现社会管理文明程度提升的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