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3月21日,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中共福建省委扶贫开发成果巩固与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发布通知:下达2022年度福建省乡村振兴重点特色乡(镇)奖补资金1亿元、乡村振兴实绩突出村奖补资金4亿元,用于支持乡村产业振兴、补齐农村基础设施、生态环境保护修复和公共服务短板等。我市部分镇村获得省上相关奖补资金6200万元。
我市三元区岩前镇获2022年度福建省乡村振兴重点特色乡(镇)奖补资金1000万元。另外,我市13个村(沙县区夏茂镇儒元村、永安市贡川镇攀龙村、明溪县胡坊镇胡坊村、清流县里田乡里田村和余朋乡东坑村、宁化县安乐镇安乐村和淮土镇淮阳村、建宁县伊家乡伊家村、泰宁县新桥乡大源村和朱口镇龙湖村、将乐县南口镇蛟湖村、尤溪县梅仙镇汶潭村、大田县华兴镇京口村),分别获得2022年度福建省乡村振兴实绩突出村奖补资金400万元。
(本报记者 巫瑞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