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华烓:
本院受理原告张思磊与被告洪华烓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 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闽0427民初823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三明市沙县区人民法院
2023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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