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三明市三元区三奇煤矿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申请人廖乃添与被申请人福建省三明市三元区三奇煤矿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案(元劳人仲案字〔2024〕第32号)已经审理终结。因其他方式无法向你公司送达仲裁文书,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元劳人仲案字〔2024〕第32号裁决书。限你公司自公告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来本委领取裁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裁决事项为:确认申请人廖乃添与被申请人福建省三明市三元区三奇煤矿有限公司2016年7月至2016年8月期间存在劳动关系。本裁决为非终局裁决,对本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本裁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逾期本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本委地址:三元区东新五路336号二楼;联系电话:8957665。
三明市三元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4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