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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5月06日

●三元区读者问:三元区新生儿医保最早何时可以办理?在哪里办?要带哪些材料?

三明市医疗保障局回复: 1、当年度出生的新生儿持户口本、出生证、有效期居住证(外地户口需提供)至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或本市辖区内公立医院医保服务站办理参保登记(网办方式:闽政通APP-医保服务-居民参保登记)。新生儿出生90天内参保的从出生之日起享受医疗保险待遇,90天之后办理参保手续的从缴费次日起享受医疗保险待遇。参保成功后通过“福建税务”微信公众号为您的孩子缴纳2024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如遇问题请拨打12366咨询税务部门)。 2、三明市市本级城镇户口的新生儿请携户口本、出生证到兴业银行申请办理社会保障卡。 兴业银行社保卡办理网点(含丢失或损坏补卡):东新五路梅园国际对面兴业银行(首次制卡)、夏商百货对面兴业银行、城关红星照相馆对面兴业银行。办理所需的相关材料请向办理网点咨询。 3、三明市市本级农村户口的新生儿请携户口本、出生证到农商银行申请办理社会保障卡。市区农商银行网点均可办理,所需相关材料请向办理网点咨询。 如您还有疑问可来电咨询三明市医保中心,电话:0598-8251043、0598-8251141、0598-8251298,服务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国家法定工作日)。

●三元区读者问:家里的露台房顶可以申请安装光伏发电吗?去哪里申请需要什么材料?发的电自己用可以吗?

三元区政府徐碧街道办事处回复: 建议您登录三元区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smsy.gov.cn/,并联服务表下载流程:打开三元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网址http://www.smsy.gov.cn/)→下拉中部→点开地方部门平台链接→点击发改局→点击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查找三元区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办事指南及流程→下载相应表格。所需材料:1.申请人(自然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户口本,或申请人(非自然人)身份证明材料;2.不动产权证明;3.安全生产承诺书;4.房屋的建筑物结构安全鉴定报告;5.项目开发方案和图纸;6.户用光伏并联服务表。具体其他详情可以查看门户网站,若有疑问,也可来电咨询:0598-8083093。

●沙县区读者问:沙县区商户水费收费标准是多少?垃圾处理费按什么标准收取?

沙县区城市管理局: 根据《沙县人民政府关于开征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的通告》要求,沙县区从2008年1月1日起开征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 征收标准:(一)城区范围内所有住户生活垃圾处理费,按每月每户9元计征。(二)驻沙部队、机关、企事业单位等按在册人员,每月每人3元计征。(三)营业场所的生活垃圾处理费按营业场所面积计征。⒈饮食业:30平方米以下的按每月30元计征,30平方米以上的超过部分按0.5元/平方米·月计征; ⒉服务业:按每月1元/平方米计征,其中澡堂、桑拿、美容、美发等服务场所300平方米以下按每月1元/平方米计征,300平方米以上部分按每月0.3元/平方米计征; ⒊旅店业:按每张床位每月5元计征,征收额按70%的开房率计算(在册人员按本《规定》第三条第二款执行); ⒋娱乐场所、废品收购:按每月1元/平方米计征; ⒌商业网点、集贸市场:按每月0.5元/平方米计征; ⒍超市、家具店:500平方米以内(含500平方米)按每月0.5元/平方米计征,500平方米以上超出部分按每月0.10元/平方米计征; ⒎早市、夜市摊点及其他固定摊点按每日每个摊点3元收取,大排档按每月120元计征; ⒏饭店、宾馆、招待所、旅社的餐厅、食堂、舞厅等对外营业性场所按本《规定》第三条第(三)项第1、4目规定标准计征。(四)交通运输车辆的生活垃圾处理费按车型类别计征(车辆主管部门有明文规定不能征收的除外)。(五)县城区规划范围内的建筑安装工程生活垃圾处理费按建筑面积1元/平方米一次性征收。

福建水投集团沙县水务有限公司回复: 沙县区商户的用水费用为3.1元/吨,其中:水费单价为1.9元/吨、污水费单价为1.2元/吨。您咨询的垃圾费问题我司仅代为征收,具体的收费标准及核定方式您可以向管理责任单位城市管局垃圾处理中心咨询,联系电话:0598-5832930。如遇用水问题,您可致电我司24小时供水服务热线0598-5823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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