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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6月11日

让残疾人诉讼有爱无碍

工作人员定期检查残障人士安全用具

开设残障人士绿色服务窗口

●宁化记者站 赖全平 通讯员 许志和 文/图

无障碍通道直通诉讼服务中心,轮椅、拐杖、放大镜、触控电脑等无障碍设施设备自助使用,低位服务窗口、低位自助服务设备满足残疾人的特殊需求……走进宁化县法院,随处可见的助残服务,无不传递着司法温度。

近年来,宁化县法院立足多元司法需求,不断完善司法为民便民服务体系,积极推进“一站式”无障碍诉讼服务建设,将为残疾人提供无障碍诉讼服务贯穿诉讼全流程,让诉讼服务更优质、便捷、贴心。

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

“这笔钱取出来后,我哥哥、侄子、侄女的生活就有保障了!”5月16日,宁化县某乡镇司法所调解室内,精神类二级残疾人杜某文、杜某基的法定代理人杜某秀对司法所工作人员深表感谢。

宁化籍妇女王某秀因在广东潮州市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一级伤残,广东省潮州市潮安区人民法院判决当地保险公司赔偿其102万元,赔偿款打入其银行账户后,王某秀死亡。王某秀的丈夫杜某文和儿子杜某基均为精神类二级残疾人,女儿杜某琴还在上小学,所有的继承人均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需要指定监护人代为管理财产。因家属及监护人对该赔偿款使用支配问题产生争议,遂诉至法院。

宁化县法院将该案委派至属地乡镇,联合当地残联、司法所、村居等部门展开诉前调解,最终促成调解,为残疾当事人节约诉讼费1.4万元,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近年来,该院依托诉源治理中心,把适合乡镇、单位化解的涉及残疾人的纠纷进行委派调解,运用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当地,并选配政治强、业务精、善于做群众工作的员额法官挂包乡镇(社区)诉源治理工作室,与辖区内的残疾人联合会、派出所、司法所、人民调解员、特邀调解员等共同开展调解指导、纠纷化解、司法确认工作,最大限度减轻残障人士的诉累,降低诉讼成本。

开设残障人士绿色服务窗口

“我想起诉一个案件,但腿有残疾,没什么钱,诉讼费可以等打完官司再交吗?”今年3月,肢残人员张某走进宁化县法院咨询诉讼事宜。

“您好,像您这种情况,可以凭残疾证申请诉讼费缓交、减交、免交的,这是申请时所需要的材料和证明,我们可以协助您办理……”法院导诉员热情地接待了张某,引导他通过残障人士绿色通道进行立案。立案窗口法官向他介绍了立案流程及所需材料,并与他预约时间进行上门立案。

为方便残障人士诉讼,宁化县法院依托“厅网线巡”诉讼服务渠道,开设残障人士绿色服务窗口,对到现场办理诉讼事项的当事人提供优先、代办、帮办服务;对无法到场办理的当事人,引导残障人士通过线上方式办理,或提供上门立案、跨域诉讼等服务;对涉残案件,优先审判、优先执行,尤其对涉及赡养费、医疗费、抚养费等民生事项,通过开展上门调解、巡回审判、提供诉讼辅助服务、专项执行等方式快审快结,确保残障人士合法权益。

2021年以来,该院共为残障人士提供诉讼引导、咨询、代办、帮办等服务150余次,提供网上立案、咨询、调解等诉讼服务70余人次。开展上门立案、预约立案、上门调解21次,为8名困难当事人缓减免交诉讼费7.06万元。

救助生活困难的残疾人

2023年12月,宁化县法院收到一面写着“高效执法办陈案,为百姓排忧解难”的锦旗,来自200多公里外的江西,是因交通事故致残(三级伤残)的困难当事人梅某娟寄来的。

梅某娟在宁化县乘坐二轮摩托车与雷某柏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三级伤残,需终生依赖护理。宁化县法院经审理判决,肇事者雷某柏需赔偿梅某娟50万余元。法官在穷尽执行措施后,并未发现雷某柏有财产可供执行,而梅某娟因赔偿款迟迟没有兑现,生活十分困难。了解到梅某娟家庭情况后,法官前往江西高安梅某娟住所地,收集家庭困难的相关材料,为梅某娟申请省、市、县三级联救,共为其争取到司法救助金13.5万元。

近年来,针对困难残疾当事人,宁化县法院依法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告知残疾当事人及其近亲属可申请司法救助,并指定专人全程帮助办理申请手续。自2021年以来,共为13名困难残疾当事人或家属发放司法救助金31.9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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