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 琳
“谢谢你们帮我们维权,拿回了血汗钱!”6月6日,三元区法院莘口法庭法官接到曾在辖区公司打工的农民工代表打来的电话,感谢法院为18名工人追回12.7万元工资。
这些工人受雇于三明甲公司,在三元区莘口镇某工业园区经营牲畜屠宰、出售业务。今年春节期间,甲公司在未告知工人的情况下,将公司的屠宰、分割生产线转让给乙公司。乙公司接手一个月后,以自身公司名义向18名工人发放工资,并向他们说明甲公司已出售生产线的事。工人们这才知晓“被换老板”的实情,开始向“前老板”甲公司讨薪,甲公司负责人却多次推脱,最终失联。
“前老板还有工资没发给我们,这可怎么办?”有部分工人因过于信任公司,甚至没有收集公司欠薪的欠条、工资条等证据。讨薪未果,他们只好向莘口镇政府反映情况,希望能得到帮助。莘口镇政府了解情况后,立即将纠纷线索推送给三元区法院莘口法庭。
“工人们在向政府反映情况时提及甲公司曾出售一批设备给丙公司,丙公司尚未将该批设备款支付给甲公司。如果情况属实,18名工人的工资就有希望了。”经验丰富的莘口法庭法官在研判该讨薪纠纷时抓住了解决问题的关键,为尽快帮助工人们拿回工资,法官们立即到公司核实该情况。
经调查发现,丙公司确实有一笔钱未付给甲公司,且设备款有12.8万元,够支付甲公司拖欠工人们的工资12.7万元。但丙公司表示,其购买设备的对象是甲公司,没有甲公司的同意,无法将设备款作为甲公司应付工资发放给18名工人。
工人们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换老板”“被欠工资”,且讨薪涉及劳务合同、买卖合同、债权人代位诉讼等错综复杂法律关系,若未及时介入调处,极易导致矛盾升级。莘口法庭研判后决定从两个方面着手解决问题:一是建议18名工人对丙公司欠甲公司的应收设备款进行诉前财产保全。在收到工人们的财产保全申请后,法院启动执行联动机制,执行保全组即刻向丙公司送达协助执行通知书,让丙公司停止支付该笔款项。二是启动“职工法律服务一体化基地”联动工作机制,向基地各成员单位通报纠纷情况。基地各单位纷纷响应:区工会为工人们指派了法律援助律师,区检察院督促劳动者诚信诉讼,莘口镇派出所经多方联系找到甲公司负责人,区劳动监察大队与莘口法庭共同协调工资发放事宜。
5月17日,在莘口法庭组织协调下,甲公司与工人们达成调解协议,约定用丙公司应支付给甲公司的设备款向工人们清偿工资。5月23日,丙公司将12.7万元转入区劳动监察大队账户。次日,劳动监察大队将该笔工资逐一转账发放到18名工人的银行账户中。
为进一步增强工人们的法治意识,讨薪纠纷妥善处理后,莘口法庭法官还邀请涉案工人代表,参观设立在该法庭的三明市职工法治宣传教育服务站,就劳动合同法、多元解纷工作机制、诉讼程序等实用知识进行宣讲,并逐一解答工人们提出的各种法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