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学院教育与音乐学院范奇玉:
本机关于2024年4月29日依法受理你2023年11月2日扭伤左膝的工伤认定申请。经调查:你扭伤左膝后未及时就医,受伤两个多月以后才前往三明市第一医院预约核磁共振检查。核磁共振检查结果是否与2023年11月2日扭伤有关存在争议且难以区分伤病关系,需有关医疗机构或者司法鉴定机构出具结论性意见。本机关于2024年6月5日作出编号为三明市(市本级)中止[2024]2号的《中止工伤认定时限通知书》决定中止对你本人工伤认定程序,因其他法定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限你自公告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来本机关领取上述文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地址:三元区新市北路345号杜鹃新村32幢一楼(三明市人社局工伤保险科)
联系电话:0598-7506638
特此公告!
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