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波:
本委受理申请人郑德永与被申请人福建一建集团有限公司、陈波(公民身份证号码:511323198405025870)劳动争议一案(明劳人仲案字〔2024〕第74号),因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仲裁文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仲裁申请书副本、参加仲裁通知书及开庭通知书。限你自公告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来本委领取上述仲裁文书,逾期则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个工作日内。本委定于答辩期满后第三个工作日即2024年8月14日上午九时在本委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决。本委地址:三明市三元区列东街680号社保大楼6层,联系电话:0598-7506671。
三明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4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