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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7月02日

府院联动 为52名农民工拿回40万元工资

●吴美慧 范文琦

“感谢法官和政府部门为我们讨回了被拖欠的工资,让我们感受到了法律的温暖和社会的关心!”6月25日,宁化县法院收到农民工代表送来的一面印有“尽职尽责 为民解忧”的锦旗。

宁化县某木业公司系经营锯板、细木工板、指接板、地板木加工企业。2022年11月至2023年5月,周某等52名农民工受雇到该公司从事锯板、上胶、贴面、驾驶等工作。经结算,2022年底至2023年,宁化县某木业公司累计拖欠农民工工资403949元,周某等52名农民工多次向木业公司催讨、向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反映,一直未得到解决。

今年5月,湖村镇党委政府与宁化县法院联系,邀请法院共同对该木业公司拖欠周某等52名农民工工资的事宜进行调解。法官立即与湖村镇党委政府协商研究解决对策,最终确定以矛盾源头化解、实质性解决纠纷为目标的工作方案,引导农民工通过诉讼程序尽快解决工资拖欠的问题。

考虑到该案人数众多且为涉农民工讨薪纠纷,为充分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法院开通了农民工讨薪“绿色通道”快立、快审、快结。一方面,承办法官与原告周某等52名农民工面对面沟通,释法说理,告知他们法院的审判流程、相关法律规定,打消农民工的顾虑;另一方面,承办法官联系到被告公司,明确指出其拖欠工资的行为严重侵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并释明诉讼风险。经进一步沟通调解,承办法官将原告部分工人代表与被告召集到一起,就所欠工资数额进行结算确认。经双方核对无误后,在承办法官的见证下,双方签订了调解协议。

调解协议签订后,承办法官多次督促被告公司及时履行调解协议约定的义务,及时将农民工工资兑现。5月20日,被告公司将255000元分三笔转入宁化县法院账户,用于支付农民工工资,并向法院交纳了诉讼案件受理费,表示剩余尚欠工资将于近期继续履行完毕。

因宁化县某木业公司自去年8月已停工,其公司债权人早已向明溪县法院起诉并申请财产保全,明溪县法院也依法查封扣押了该公司的机器设备。为了保障周某等52名农民工剩余合法权益得到兑现,宁化县法院领导带领承办法官及执行局法官专程赶到明溪法院执行局协调沟通,并联系到该公司其他债权人释明农民工难处,希望多方予以协作支持配合,优先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

在多方共同努力下,5月29日,宁化县法院收到了由明溪法院拍卖机器设备的标的款148949元,即宁化县某木业公司剩余尚欠的农民工工资。5月31日,宁化县法院举行涉农民工工资系列案件集中发放仪式,将宁化县某木业公司履行完毕的403949元发放到52名农民工手中。从5月16日法院立案到农民工收到被拖欠工资,矛盾纠纷得到实质性化解,仅用时16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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