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思雨 陈长回 吴艳琴
泰宁县历史悠久,文化底蕴深厚,拥有江南保存最完好的明清古建筑群,以及众多文物保护单位、历史建筑和非物质文化遗产。如何有效推进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让群众铭记乡愁、留住历史记忆?
近年来,泰宁县检察院主动融入该县申报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的大局,设立了“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公益诉讼工作站”。他们立足当地实际,稳步推进公益诉讼工作,催生了城乡历史文化多方联动保护的新机制,走出了一条“听民声、解民忧、惠民生”的历史文化保护传承新路子。
听民声 查实证
精准推进古城保护公益诉讼
暑期来临,位于大龙乡里坑村的老虎际古村落人头攒动。不少游客趁着假期,带孩子前来参观游玩,感受古村落的独特魅力。老虎际古村落的成功“吸粉”,得益于泰宁县检察院依法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责,推进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让“古色”资源“活”起来。
此前,泰宁县检察院开展“护古”行动,联合县政府职能部门成立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普法宣传队,每年集中开展“进古村、访群众、查文物”巡回宣传活动,全面收集排查妨碍文物保护和文化遗产安全的行为线索。通过检察监督促推实施补救性保护措施、协助争取省级“十镇百村”项目400万元补助金用于修缮、办理生态案件时坚决贯彻打击与修复并举原则等举措,立体化保护乡村青山绿水,改善历史文化名村人居环境。最终,在政府统筹、多方协同以及群众积极参与下,修复了36栋建筑,还原了古村落原始风貌,实现了赓续文脉、传承历史、百姓受益的目的。2023年3月,里坑村入选第六批中国传统村落名录。
此外,泰宁县检察院与县文旅部门联合成立文物保护办案组,在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尚书第、国家级古村落新桥乡大源村、大龙乡老虎际等处设立公益诉讼保护点,提醒游客和周边居民参观时注重保护文物和文化遗产,对旅游资源起到了强有力的保护作用,并产生了良好的宣传效果。
不仅如此,泰宁县检察院还积极发挥“线下+线上”作用,在县旅游管委会、文旅局设立检察联络点,扩大法治宣传覆盖面,拓宽线索渠道;依托“益心为公”检察云平台,与行政部门协同履职,前移治理关口,促进依法行政共识,形成公正司法和严格执法的良性互动,推动泰宁县文旅经济形成发展新局面。
解民忧 促整改
全面落实古城保护联动措施
7月上旬,漫步在泰宁县开善乡的儒坊文化休闲广场上,“伍宁授课、儒生读书”的场景缓缓浮现在记者眼前。
泰宁县开善乡享有“儒乡开善”的美誉,是传承“伍宁育人”历史文化之地,人文底蕴深厚,历史建筑众多。然而,这些木制建筑因年代久远,易滋生杂草霉斑,吸引蛀虫侵袭,导致墙体破败不堪。
为此,泰宁县检察院与住建局共筑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与旅游管委会、司法局共护旅游资源生态,与文旅局共守文物和文化遗产,与消防部门共保文物防火安全,形成多部门资源共享、信息互通、优势互补、经验互鉴的跨部门联动履职机制,共同推进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
随着联动部门的不断增加,民间村民自发筹集的队伍也在不断壮大。近年来,开善乡村民累计自筹资金235余万元,并获得上级补助32万元,用于修缮历史古建筑。现已修缮7栋,展示了“伍宁育人”的历史文化底蕴和人文风情,实现了多方共赢。
惠民生 求实效
持续激发古城保护生机活力
保护历史文化遗存,并非将其束之高阁,而是要让其融入百姓的日常生活。那么,如何让古城保护成果惠及百姓,做好文物保护和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与活化工作呢?
近年来,泰宁县检察院秉持“保护优先、科学规划、依法管理、合理利用”的原则,按照“城乡空间全覆盖、资源要素全囊括、古今时间全贯通、保护展示全方位、社会公众全参与”的要求,积极参与古城的保护与活化利用,努力让这座千年古城焕发新的生机与活力。
坐落在泰宁古城的状元街,是泰宁游客的集散中心。然而,邻近的九举巷内的历史文化建筑却因历史等多方因素的影响,面临着修缮、改造、提升与保护的重重困难。为此,泰宁县检察院积极响应泰宁县县政府探索建立的“公认民养”和社会租养等古建保护利用新模式,充分发挥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公益诉讼工作站的作用,发动社会力量认养古城历史建筑。
针对古城消防安全这一普遍性难题和群众关注的焦点,泰宁县检察院积极参与古城消防安全监督工作。在府院联动发力下,古城设立了消防工作站,建设了智慧消防安全系统,编制了消防安全规划,出台了相关管理办法,配套完善了消防设施设备,有效提升了古城的消防安全管理水平。
梧高凤至,花香蝶来。如今,来自全国各地的认养业主们纷至沓来,他们打造了茶馆、民宿、大师工作室等一批特色主题馆,在古城内形成了“特色农产品展示一条街”“工艺美术一条街”“泰宁晚茶一条街”等特色商业街区,古城由冷转热,重现生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