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显国 张祥明
“原本以为拍卖财产交付难,没想到现在法院对拍品交付的执行力度这么大,为法官们点赞!”10月9日,申请执行人向宁化县法院执行法官打来感谢电话。
国庆前,法院通过网络司法拍卖平台顺利拍卖被执行人黄某名下一处房产,并将拍卖所得价款按照生效文书制作案款分配方案分发给所有申请人。
2021年,黄某因装修房屋向某银行申请个人装修贷款,后因其未能按约支付贷款本息,银行将黄某诉至法院。宁化县法院经依法审理判决:黄某应偿还银行借款本金112895.88元以及相应利息。
2024年4月1日,因黄某依旧未能按时履行法律文书规定的义务,经银行申请,该案正式进入执行程序。法院分别通过全国法院网络执行查控系统、福建省司法查控系统查询了被执行人黄某名下银行存款、不动产、证券、网络资金、车辆、工商登记等财产信息,发现被执行人黄某名下仅有资金700余元及一处房产,执行法官决定对该房产进行查封。
执行阶段执行法官多次与黄某联系,劝说其主动履行义务。在沟通过程中,执行法官敏锐地发现黄某还与多家个体户及银行同样存在欠款纠纷。经统计,黄某另外与4家个体户存在经济纠纷,案涉金额总计20万余元,案件经调解、判决陆续进入执行程序。因案涉的个体户都是从事涂料、板材、门窗等建材生意,如果黄某所欠的货款拿不回来,对他们店铺的经营也会造成较大损失。经与黄某反复沟通,确认其名下确无其他有价值的财产可供执行后,执行法官决定对黄某名下房产进行司法拍卖。
2024年7月1日,宁化县法院在案涉房屋张贴腾房公告,并启动对该房屋的司法拍卖程序,通过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最终以成交价736538元拍卖成功。拿到拍卖款后,执行法官第一时间告知相关申请人,并制作案款分配方案联系他们前来领取案款。
“大家核对一下各自的金额,没有问题就在对应处签字确认。”在宁化县法院执行指挥中心,黄某系列案件的5名申请执行人等待着各自胜诉权益的兑现,核对完毕各自款项后,各申请人签署了相关执行材料。至此,与黄某相关的多个经济纠纷案件得以顺利执结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