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尤溪记者站 陈建荣 通讯员 欧英珠
5月24日,在尤溪县汤川乡一处丝瓜田地里,刑满释放人员傅某正忙着将丝瓜藤引上栅栏,疏除侧蔓,挂上尼龙网,期盼着丝瓜的丰收。
2018年,傅某在三明务工时交友不慎,误入歧途,因犯贩卖毒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一个月,后在某看守所服刑。2019年,汤川乡司法所接收到傅某刑释出狱的消息,立即走访其本人、家属及所在村委会干部等,多方面了解傅某的思想动态。得知其返乡后暂无收入来源、意志消沉,一时无法融入社会环境,工作人员便时常通过实地走访、电话询问和微信联系,与其进行谈心教育,开导其积极生活,善交益友,乐交诤友,不交损友,多关心身边亲人,尽快融入社会。
在亲人和司法所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下,傅某慢慢转变了消极心态,决定利用家里的田地,种植蔬菜增收致富。
在一次走访过程中,傅某向司法所工作人员说起种植蔬菜的困难,工作人员立即联系乡农技站指导其种植,帮助其上网查询种植技术,并赠送一些技术方面的书籍,乡里举办农技课堂,工作人员也第一时间告知傅某。
经过不断学习和总结,傅某终于摸索出一条适合自己的种植技术。2023年,凭借着8亩丝瓜田,傅某一家收入近20万元,傅某也通过辛勤劳动赢得了大家的认可和尊重。
除傅某外,刑释人员情况各有不同,如何做好他们的安置帮教工作,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尤溪县司法局坚持将衔接和稳控工作做细做实做在前,充分了解刑释人员具体情况,帮教方案因人施策。
西滨镇张某未婚无子女,出狱后无亲友接收,且无居住地。司法所了解情况后,提前与多方协调,由西滨镇政府为张某提供被子等生活用品并申请困难人员补贴,村委会将其安置在村幸福院。有了过渡的喘息时间,张某成功找到一份工作,保障了自身生活。管前镇郑某未婚无子女,且患有听力、语言严重障碍和轻度精神发育迟滞,司法所与郑某亲属多次沟通协商,最终郑某的堂兄弟表示愿意妥善安置其出狱后的基本生活。郑某出狱后,司法所再次协调镇派出所、民政办、村委会等方面做好郑某的身份证办理、低保办理、生活安置等工作,为其解决实际困难。
近年来,尤溪县司法局严格落实刑释人员无缝衔接机制,做到“底数清、去向明”,帮助解决刑释人员生活困难问题、积极组织引导其参加实用技术培训学习、鼓励推荐通过灵活多样的形式实现就业、扶持自主创业等,帮助他们更好地融入社会。今年以来,共衔接刑释人员225名,衔接、帮教率达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