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尤溪记者站 肖 丹 通讯员 林春国 于菲虹 文/图
以普法宣传、多次调解等举措化解企业纠纷;通过实地走访,“背对背”调解,促成涉农纠纷双方达成最佳调解方案……近年来,尤溪县法院梅仙法庭努力打造“枫桥式人民法庭”,充分发挥人民法庭前沿阵地功能,加强和创新基层社会治理,探索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以按需普法优质司法服务护航乡村振兴。
打造法护营商“暖环境”
“多亏了法官从中调解,解决了一直困扰我的烦心事,让我有更多精力去经营。最近,公司运行得还不错!”日前,谈及梅仙法庭帮助化解企业纠纷,辖区内一家企业负责人严某忍不住点赞道。
2021年,肖某以入股20万元资金方式加入严某公司运营的项目,并签订合作协议。然而,因肖某不熟悉供应链与采购成本,导致公司经营不善出现亏损。肖某要求严某全额退还入股资金。严某则以肖某不懂经营导致公司亏损为由提出反诉,要求肖某无偿退股并赔偿公司损失,双方引发纠纷。
“我俩是老同学,因为信任才让他入股,没想到公司因他参与亏得一塌糊涂。毕竟认识那么多年了,我不想走诉讼程序,伤了彼此感情,还耗时耗力,希望法官帮我调解。”2023年10月18日,梅仙法庭法官找双方了解事件原委时,严某说出了自己的担忧。
考虑到双方长期待在外地,为减轻企业和个人的诉讼成本,同时高效解决纠纷,承办法官借助“云上法庭”平台,从双方合作关系、公司长远发展入手,积极引导双方寻找利益平衡点。后经多次沟通促成双方达成和解,由严某补偿肖某5万元,肖某退出公司,并各自撤回起诉。
去年12月20日,严某特意来到梅仙法庭,送上一面印着“怀爱民之心 办利民之事”的锦旗和一封感谢信。
企有所需,法有所为。针对辖区范围内涉企纠纷类型日益多元化的特点,梅仙法庭定期走访辖区企业,开展“送法上门”服务,量身定制普法菜单,解答法律问题,化解涉企矛盾纠纷,公正高效办理个案,以实际行动护航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自去年以来,梅仙法庭通过加强以案释法,不断提高司法服务保障的实效性,解决诉前调解涉企纠纷60余起。
画好家事化解“同心圆”
“他毫无家庭责任感,夫妻关系淡漠、生活重担等让我心力交瘁!”今年8月5日,在梅仙法庭,蔡某因无法忍受丈夫谢某长期丧偶式育儿,提出离婚诉讼请求。
蔡某与谢某于2010年结婚,有2个孩子。婚后,蔡某长年在外务工,与家人聚少离多。多年来,又因夫妻之间时常冷战、矛盾不断,蔡某遂于2022年起搬回娘家居住。
近年来,为了妥善化解婚姻家事矛盾纠纷,梅仙法庭积极开展婚姻法律知识宣传、调处纠纷、情感疏导等工作,促进家庭幸福和谐,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秉承“调解优先”原则,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梅仙法庭将这起案件委托给了特邀调解员老林。
“通过与双方沟通,我了解到蔡某与谢某的夫妻感情并未完全破裂。蔡某起诉离婚具有赌气成分,主要原因在于夫妻俩长期两地分居,缺乏有效沟通。”特邀调解员老林认为双方仍有和好的可能性,便将蔡某和谢某约到调解室,从夫妻关系、子女教育和家庭环境等方面进行释法说理,引导双方相互体谅彼此的不容易等,最终促成双方重归于好。
为了更好化解家事千千结,梅仙法庭依托“一庭两所”机制,与辖区政府、村委会等各相关部门单位共同探索建立更加便利、及时、高效的家事矛盾化解机制,构筑保护妇女、儿童、老人等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的法治屏障,为增进家庭和睦与社会和谐提供有力司法保障。2023年以来,累计成功调解家事纠纷168件,促进家事纠纷实质化解。
答好司法惠农“守护卷”
“这起菌种纠纷整整困扰了我9年!领到赔偿款后,我整个人都轻松了!”谈及此前的菌种纠纷遭遇,农户陈某如是说。
2014年9月,农户陈某向一家农业公司购买了500袋黑木耳菌种,并投入大量时间与人力进行接种。不料接种后的菌棒相继出现变色、发霉等情况。这一变故导致全年黑木耳绝收,陈某损失惨重,向县农业农村局等单位部门反映情况。
“经专家鉴定,确认这批菌种不合格。但这家农业公司却不愿承担责任,这么多年了,没有赔偿我一分钱!”2023年9月,陈某将这家农业公司起诉至梅仙法庭。
法官找双方当事人了解案情后,随即开展沟通工作。然而,双方各执一词,难以达成共识,为避免矛盾进一步激化,在征求双方当事人同意后,法官邀请特邀调解员小陈协助案件调解工作。通过采用“背对背”调解方式,分头开展多轮调解后,该农业公司与陈某达成一致调解意见,陈某如愿于去年11月8日获得赔偿款,这场菌种纠纷终于圆满结束。
粮食安全是国之大者。近年来,梅仙法庭不断强化司法服务“三农”意识,立足辖区涉农纠纷特点,构建“调解—立案—速裁—精审—快执”全链条司法服务模式,依法妥善审理各类涉农纠纷案件,大力开展涉农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同时,加强种业知识产权保护,开展专项普法宣传、法律咨询等服务,严守耕地红线,为“粮农、粮企、粮地”提供便捷高效的司法服务和保障,以高质量司法赋能乡村振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