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11月7日,尤溪县坂面镇蒋坑村党支部书记杨光珠拿着新制发的林权证,欣喜不已。杨光珠介绍,今年通过深化落实《深化林改创新林权管理机制十二条措施》,蒋坑村已将原林权证注销或变更18宗,涉及面积2307亩。
尤溪县作为全省9个先行探索试点县之一,充分发挥自身绿色生态优势,在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上取得显著成效。
创新部门联动,促进多方受益。今年,尤溪持续深化落实《深化林改创新林权管理机制十二条措施》,推进林改历史遗留问题化解,已选定14个试点村推进试点工作。目前,全县试点村已完成注销或变更105宗、面积15456亩和正在办理变更或注销148宗、面积14059亩,权籍调查113宗、面积12072亩,完成首次登记70宗、面积6309亩。同时,全县从2024年1月1日起,已在林木皆伐采伐审批前签订《林权注销授权委托书》80份,林权发生变化需签订的28份全部完成签订。
创新经营模式,促进多式联营。针对村集体收回承包到期后的林地无法造林问题,西城镇上源村积极探索创新,成立金源林业专业合作社,创新施行上源全民股份合作经营模式,采取村集体以林地所有权入股占15%股权、村民以林地家庭承包经营权和资金入股占85%股权的方式,开展全民股份合作经营。全县股份合作经营面积达9.4万亩、参与村民6.8万人,同时创新推出以全民股份合作造林股权为抵押担保的普惠金融产品——“林股贷”,解决林农生产经营资金短缺等难题,目前已发放贷款27笔、金额397万元。
推进采伐改革,促进多重服务。今年3月1日,尤溪县印发实施了《尤溪县林木采伐改革试点工作方案》,全面推进林木采伐改革试点工作。采伐限额实行五年总控,林木采伐许可证批准的采伐期限实行跨年度审批,在采伐限额总控时间内需要跨越年度的,其采伐期限六个月可直接审批至下一年度;取消集体人工商品林主伐年龄限制,对集体林地的人工商品林,可由林权所有者自主确定采伐类型和主伐年龄,截至目前,已办理22件、面积1130亩、蓄积量8575立方米;实行小额采伐告知承诺制审批,对蓄积不超过30立方米的,简化审批办证中间环节,截至目前,已办理承诺制采伐证61件、蓄积量676立方米,累计办理承诺制采伐审批200件,采伐蓄积2778立方米。
(尤溪记者站 吴振湖)